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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報訊 本報11月13日11版《省安委會督辦專班今赴沙洋》一稿中,“本報昨日關於荊門沙洋京聯膏粉廠廠房占壓中石化管道有限公司……的報道引起關註”,“本報昨日”應為“本報11日”。 特此更正並向廣大讀者致歉。 (原標題:更正與致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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